月薪万元招聘“快乐伴游”,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夏天需着泳装上班……近日,厦门观音山某度假区发布了这样一则招聘启事。“着泳装上班”这一雷人招聘条件,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,在网络上引发热议。该度假区昨日回应称,这份工作是跟水打交道,所以必须着泳装,此举是为“制造快乐”。
昨日,记者在厦门某知名论坛上找到了这则招聘“快乐游伴”的启事。这个帖子是5月14日厦门观音山某度假区发布的,说是要招聘一男一女两名“快乐伴游”。根据招聘的内容,所谓的“快乐伴游”工作内容“比较有趣”,主要职责之一就是陪伴游客一起体验游乐项目,不仅能免费玩设备,还能拿到高达万元的月薪。
虽然招聘方开出的条件十分优厚,但是“快乐伴游”的招聘条件也极为严格,除了“身体健康外形时尚气质佳”、“有亲和力和幽默感”这些基本条件之外,要求应聘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,男性身高1.8米以上、女性身高1.7米以上,此外还有一个雷人的招聘条件“快乐游伴们”夏天必须着泳装上班。
这则招聘公告发出后,网友在热议的同时纷纷质疑招聘“伴游”的真实目的,“陪玩还能拿高薪,为什么要穿泳装,是否有不纯的动机?”网友“母猪上树”说:“谁知道是不是三陪哦,哪有那么好的事情!”
对于这一雷人招聘,市民们更多的疑惑是究竟什么样的工作能有这么高的回报,“泳装伴游”背后究竟有没有其他的目的?
根据招聘启事上留下的联络电话,昨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度假区的叶小姐。对方表示他们公司是属于“水乐园”单位,工作是跟水打交道,所以必须着泳装。
“这是水上项目的游戏,游客也是要穿泳装的。”叶小姐说,应聘者其实是陪玩,在园区带领游客怎么玩,由于园区活动只有2个月,所以应聘者的工作时间也是暑假这2个月,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招聘信息上注明夏天要着泳衣上班,并没有其他的目的,“希望传达企业制造快乐的理念。”